变拖管理既需责任心更需部门协调
www.caamm.org.cn 2017-05-02
文章来源:农机化导报 作者:李学依 文章类型:普通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2016年贵州“4·29”、山东“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
变型拖拉机作为频出事故的马路“杀手”,虽然安全性能低,却成为很多机手的首选。它相对较低的购车价格以及与运载货车不相上下的运载力是很多机手青睐的原因。此外,在行驶过程中拖拉机比货车在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上要少,靠粮吃饭的机手们更是不愿放弃这个能省就省的机会,于是马路上的“变拖”也越来越多。
同时,变型拖拉机在车辆改装、准驾考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是致使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现在无法摸清变拖存量。过去企业出厂的“变拖”有两个合格证,车主既可向公安部门申请入户也可向农机部门申请入户,这样一来,在统计变拖数量时,数据易出现重合及偏差,导致被统计的车辆数据不精确,也影响了参加年检的车辆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的办理程序,会有漏网之鱼拒不参加年检或报废,数据库里却很难找到它。
作为机手信赖的农机装备,变型拖拉机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利大于弊才能体现它的价值。一方面可有效帮助机手作业,另一方面可以做到坚决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从而减少农机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笔者认为,各地农机部门应学习并借鉴安徽亳州的做法。积极与公安部门加强协调,形成联合监管机制,调查摸底时就可事半功倍在查处的违法违章“变拖”年检信息、驾驶人信息有疑问时可及时与发证单位联系,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有效地处理。在全面停止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基础上,各地农机部门要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建立变型拖拉机查询平台,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实现地区之间、农机部门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同时,各地要贯彻落实设定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限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淘汰非法车辆,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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