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协字〔2015〕28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机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资质年审和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的要求,按照《农业机械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稿)》对企业信用等级资质年审和复评工作的规定,我会决定对2015年以前已授予的企业信用等级资质进行年审和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在三年有效期满后,第四年要进行复评,有效期内每年进行年审”的规定,年审和复评范围如下。年审范围: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初次授予信用等级的企业。复评范围:2009年和2012年初次授予信用等级的企业(详见附件二)。

2升(降)级规定。根据年审和复评结果,以确定企业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升级或降级。参加复评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信用状况变化情况,申请信用等级升级。对于在经营管理、合同履约、遵守行规行约等方面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的授信企业,根据不同情节适当降低或取消信用资质。

3、应参加年审的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审材料,将按“未年审”进行信用记录。应复评的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复评材料,将视为放弃复评,原有信用等级到期自动作废,如需再次取得信用等级将从初评开始。

4、各授信企业请首先进行自查,然后提交有关资料。为减轻企业负担,年审或复评将尽量采用简捷有效的方法,只提交信用要素变化的材料即可,在网上管理系统开通前,仍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二、工作流程

1、编制《年审和复评申报书》(详见附件1),电子版请在中国农机工业网www.caamm.org.cn上下载。《申报书》主要用于掌握企业各项信用要素变化情况,其中的变动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书》用EXCEL设计并制作,资料真实性承诺、变动项和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盖章以后,扫描插入文档中指定页面。完成后用压缩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用:“企业简称+2015年信用资质年审或复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版。

3、年审和复评结果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并按商务部、国资委要求进行备案。提交材料时间2015年9月28日前

4、参加年审的企业,如果信用资质没有变化,证、牌继续有效。有效期内年审不收费用。

5、参加复评的企业,原有证书、铜牌均将收回,需要换发新牌证。按规定收取2000元/企业工本费(升级收费标准为5000元/企业),请在提交资料前汇入我协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信用复评”字样。

收款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银行账号:0200 2445 0920 0053 79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大屯路支行   

发票说明: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一般纳税人证明、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和账号、税务登记证地址和电话,请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其他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信用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马东驰  党东民

电话:010-64830359、010-64843267      传真:010-64847322

年审或复评指定专用邮箱:caamm008@126.com

附件一:《农机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资质年审或复评申报书》(2015年度信用年审申报书.rar

附件二:《农机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资质年审或复评企业名单》 (信用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