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机协字[2015] 33号
关于印发《农机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农机新产品鉴定管理工作,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为农机新产品设计定型、技术水平评价、批量生产、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生产销售、推广使用、获得奖励、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我会组织制定了《农机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10-64882048, 010-64883331
联系邮箱:caamm@vip.126.com
附件:《农机新产品鉴定管理办法》下载.docx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印发 新产品鉴定 办法 通知
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2015年11月6日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