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协会动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www.caamm.org.cn    2010-05-17

文章来源:发改办高技[2010]1068号    作者:---   文章类型:普通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有关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

    为做好2010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引导和扶持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建有利于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自主创新支撑平台,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骨干企业奠定基础。
    二、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国民经济主要产业领域,特别是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农业以及节能、环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支持对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势骨干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2009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的(不含2009年被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专项目标和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报告需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并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请主管部门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并试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ndrc.jhgl.org/gczxsb)。请通过注册获得网上申报用户和密码,具体使用说明见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8785900、68785676,邮箱为xmgl@mail.jhgl.org)。
    (四)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后行文上报我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信委(经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经信委(经委)联合行文报送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五)在主管部门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技术中心 专项  通知

1

    提交人:——    责任编辑:——

    中国农机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农机工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农机工业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农机工业网,http://www.caamm.org.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它来源的作品,即“来源:XXX(非中国农机工业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