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统计数据

农业部公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新规范将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www.caamm.org.cn    2018-02-26

文章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作者:   文章类型:普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近日农业部印发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登记业务工作规范》,以深化改革、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五化”为着力点,将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将原有8个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和登记业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按“人”和“机”分类,本着“统一规范、简政放权、强化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深化改革,整合优化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框架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统一规范,数量进一步精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订制管理职责下放到省级、牌证业务办理职责下放到县级,允许省级农机监理机构结合实际增加驾驶证理论知识考试内容。考虑到地区差异性,明确未尽事项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工作职责。增加了对驾驶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补领的驾驶证应予以收回的规定,明确了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强化了行业自律。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突出了安全方面的学习考核内容,完善了驾驶理论知识考试科目,强化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要求。针对农机事故集中于“两点一线”(农田、场院和道路)的特点,优化了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将考试内容聚焦到事故多发的农田作业“掉头”、场院停车“入库”和农村道路“驾驶”等关键点,对出现违背安全操作的情况实行“零容忍”,确保农民机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是简化业务流程。将驾驶证和登记业务岗位类型分别由原5个岗位精简为3个岗位,减少业务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场地驾驶技能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图形分别由原先的3个精简为1个,统一考试内容与要求。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评判标准由51项整合为15项。整合档案管理流程,使档案制作、保存和查阅更加规范高效。

  五是优化服务措施。持续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将拖拉机驾驶证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两证合一”、拖拉机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两证合一”,并规定除拖拉机运输机组外,其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发一面号牌,更加便于监管。实施业务合并办理、异地办理、代理办理等便民举措,从允许预约、缩短时间、增加补考次数等方面提升驾驶证考试的便捷性。提高驾驶证申领年龄上限,满足农民老龄化实际需要。全面强化信息公开,推进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系统办理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时效,增强服务能力。

  自6月1日起,新制定的“两个规范”将与前期已公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登记规定》“两个部令”同步施行。“两个部令”和“两个规范”的陆续发布,标志着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下一步,农业部将大力开展新制度的宣贯培训,加强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资料链接:


农业部关于印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农机发〔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 第1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 第2号),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我部对《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整合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rar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rar

 


农 业 部

2018年2月5日


 

 

中国农机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农机工业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农机工业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农机工业网,http://www.caamm.org.cn/。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它来源的作品,即“来源:XXX(非中国农机工业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站联系的,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